案件警示
蕪湖: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發布日期:2024-03-19 瀏覽次數:784
一、蕪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魏金虎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9年至2022年,魏金虎在亳州蕪湖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和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任職期間,多次于春節、中秋節前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高檔煙酒、玉器等禮品,共計價值5.58萬元。魏金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無為市紅廟鎮駱家塅電力排灌站原站長謝明月違規公款吃喝、違規公款送禮、違規發放和領取補貼等問題。2018年至2022年,謝明月違規安排公款吃喝共計14.1萬余元。2019年至2023年傳統節日前后,謝明月安排排灌站違規套取資金11.3萬元用于送禮。2019年至2020年,謝明月私自決定以抗旱、機修、清淤、伙食補助費等名義發放補貼共計15萬余元,其本人領取3萬余元。謝明月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解聘處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三、南陵縣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股原股長徐京徽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徐京徽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現金、煙酒、茶葉等禮品禮金,共計價值1.4萬余元。徐京徽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由四級主任科員降為二級科員,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四、弋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一中隊原中隊長丁康強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問題。2021年6月,丁康強違規收受私營企業主楊某禮品。2021年7月,丁康強違規接受楊某安排的宴請和KTV娛樂活動。丁康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